News

新闻资讯

百年树人    树百年发展之人


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展演基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来源: | 作者: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 | 发布时间: 2023-12-05 | 1854 次浏览 | 分享到:

邀请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拟对广元市树人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展演基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机构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选聘,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元市树人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展演基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机构选聘;

项目工程费用合同金额:17.7万元。

结算审核服务费:3000元。

项目服务内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对该项目工程费用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结算审核报告等工作。

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服务机构将该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交采购人(树人中学),采购人(树人中学)将结算审核报告在市教育局备案并交由市财政局确认后,服务机构出具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选聘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选聘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四、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资料,否则,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QQ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26日00:00时至2023年12824:00时,以电子文件方式将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介绍信(注明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鲜章)及第四条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传QQ邮箱,QQ邮箱地址为:272736236@qq.com 。本报名资料将作为备案依据,未按规定和要求报名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824:00(北京时间)。

抽签活动开始时间:2023年12910:00(北京时间)(抽签时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抽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二楼会议室(广元市利州西路778号)。

六、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抽签确定次日起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重新抽签选择供应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西路778号

   编:628017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035617123